欢迎您选择苏州同艺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游戏服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全部内容。
如您不同意本服务协议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勿注册或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如您通过进入注册程序并勾选“我已同意并阅读同艺互娱游戏用户服务协议”,即表示您与同艺互娱公司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此后,您不得以未阅读本服务条款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抗辩。
一、【定义】
1、本协议:指本协议正文、《同艺互娱游戏用户服务协议》、游戏规则及其修订版本。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协议同时还包括文化部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制定的《网络游戏服务格式化协议必备条款》。
2、同艺互娱公司:即 苏州同艺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您:即“用户”,即通过同艺互娱公司提供的合法途径,获得同艺互娱公司非商业使用性质之授权,从而使用相关游戏及接受相关服务的自然人。
4、同艺互娱游戏:指同艺互娱公司提供的游戏软件(包括任何可在移动智能设备及/或电脑终端上,以客户端/微端或网页等形式进行操作的适配版本),以及与该等游戏软件相关的更新、升级、补丁、资料片等。并可能包括相关的网络服务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该游戏之官方网站或官方论坛)、电子媒体、印刷材料或电子文档等。
5、游戏规则:指同艺互娱公司服务提供方不时发布并修订的关于同艺互娱游戏的用户守则、玩家条例、游戏公告及通知等内容。
6、游戏数据:指您在使用同艺互娱游戏过程中产生的被服务器记录的各种数据,包括游戏日志、安全日志等数据。
二、【账号服务】
1、用户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同艺互娱游戏帐号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合作方帐号,并以该等帐号(下亦称“用户帐号”)接受同艺互娱游戏服务。不得以他人身份资料进行虚假注册。否则,同艺互娱公司有权终止为您提供同艺互娱游戏服务,并有权对您的游戏账号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游戏帐号全部或部分功能、删除游戏账号及游戏数据、删除相关信息、游戏账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理措施,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2、账号的使用与保管
(1)根据必备条款的约定,同艺互娱公司有权审查您注册时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帐号的安全、有效;您有义务妥善保管用户帐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用户帐号及密码。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用户帐号密码遗失、用户帐号被盗等情形而给您或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您对所持用户帐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3)一旦发现用户帐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您应及时根据帐号服务提供方公布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并有权及时通知同艺互娱公司采取措施暂停该用户帐号的登录和使用。
(4)同艺互娱公司根据用户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用户帐号的登录和使用的,同艺互娱公司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
(5)同艺互娱公司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帐号的登录和使用。
(6)同艺互娱公司违反前项(5)的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帐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同艺互娱公司有权拒绝用户上述请求。
(8)用户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同艺互娱公司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或证明时,同艺互娱公司应当依法为用户提供帐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3、您充分理解并同意,在注册或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确保有能力对所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的一切行为独立承担责任。同艺互娱公司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核实您的实名注册信息并判断您是否年满18周岁,从而决定是否对您的游戏账号予以防沉迷限制。
4、您充分理解并同意,若同艺互娱公司依照相关业务规则限制、冻结或终止您的游戏账号的使用,可能会导致您游戏账号下游戏数据及相关信息被删除,以及相关权益的丧失,该损失由您自行承担,对此同艺互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您充分理解并同意,非经同艺互娱公司或同艺互娱公司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本软件衍生的软件均属非法,下载、安装、使用此类软件,将可能导致不可预知的风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纠纷一概与同艺互娱公司无关。
6、您充分理解并同意,同艺互娱公司不支持赠予、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同艺互娱游戏帐号。如因非同艺互娱公司原因致使用户的同艺互娱游戏帐号和/或密码泄露,进而导致账号数据被修改,甚至被封禁等行为,或因用户保管、使用、维护不当造成任何损失的,同艺互娱公司无须承担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并且不提供任何与此相关的协助。
三、【同艺互娱游戏服务】
1、在您遵守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同艺互娱公司给予您一项个人的、不可转让及非排他性的许可,以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您仅可为非商业目的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包括:
(1)接收、下载、安装、启动、升级、登录、显示、运行和/或截屏同艺互娱游戏;
(2)创建游戏角色,设置网名,查阅游戏规则、用户个人资料、游戏对局结果,开设游戏房间、设置游戏参数,在游戏中购买、使用游戏道具、游戏装备、游戏币等,使用聊天功能、社交分享功能;
(3)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支持并允许的其他某一项或几项功能。
2、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游戏装备、游戏币及其他游戏道具等是同艺互娱游戏服务的一部分,同艺互娱游戏在此许可您依本协议而获得其使用权。您购买、使用游戏装备、游戏币及其他游戏道具等应遵循本协议、游戏具体规则的要求;同时,游戏装备、游戏币及其他游戏道具等可能受到一定有效期限的限制,即使您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未使用,除不可抗力或可归责于同艺互娱游戏的原因外,一旦有效期届满,将会自动失效。游戏角色、游戏装备、游戏币等数据一旦被分解或删除,则无法恢复。
3、您充分理解并同意:为更好地向用户提供同艺互娱游戏服务,同艺互娱公司有权对游戏中的任何内容或构成元素等作出调整、更新或优化(包括但不限于您购买或正在使用的角色、游戏装备及其他游戏道具的美术设计、性能及相关数值设置等作出调整、更新或优化等)。且如果同艺互娱游戏做出相应调整、更新或优化的,您同意不会因此追究同艺互娱游戏的任何法律责任。
4、同艺互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未成年人在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包括可能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作为游戏规则的一部分,同艺互娱公司还将在适当位置发布同艺互娱游戏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包括游戏内容介绍、正确使用游戏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所有未成年人用户都应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这些指引和说明;其他玩家在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的过程中应避免发布、产生任何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共同营造健康游戏环境。
5、您充分理解并同意,由于某些第三方软件(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人程序软件、挂机程序软件、黑客程序软件、恶意程序软件、游戏增强程序软件等作弊软件或其它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或硬件具有隐蔽性或用完后即消失等特点,同艺互娱公司有权根据您的游戏数据和表现异常判断您有无使用未经许可的第三方软件或硬件行为。
6、您充分理解并同意,由于一个游戏角色的违规行为致使整个游戏账号遭受封禁的行为,同艺互娱公司不承认任何责任也无需赔偿您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
四、【用户行为规范】
1、用户在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与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通常适用的互联网一般道德和礼仪的规范,用户应当自行承担其发布的信息内容所涉及的责任,不得利用同艺互娱游戏软件、游戏服务发布、复制发布、传播下列内容:
(1)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教唆、参与、实施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发布任何经同艺互娱公司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同艺互娱公司未认可的软件、文件等在内的主页地址或者链接的;
(10)同艺互娱游戏帐号名称及游戏中的角色、帮派、俱乐部等名称应当遵守合法、健康的原则,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种族、宗教、政治、国家领导人、淫秽、低俗、诽谤、恐吓、欺诈性的、攻击性的、污辱性的、可能引起误会的、违禁药品等内容的名称;
(11)通过任何方式、行为散布或发布使用私服、木马、外挂、病毒、代练信息、非官方交易平台信息、赌博(如六合彩)、钓鱼网站、假冒网站、违禁品类信息等内容;
(12)散布任何贬损、诋毁、恶意攻击同艺互娱游戏软件、同艺互娱游戏服务、同艺互娱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合作方及其员工的内容;
(13)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不得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其他不公平的手段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
(1)用户不得干扰同艺互娱公司正常地提供软件和服务,恶意破坏服务设施、扰乱正常服务秩序,包括但不限于:攻击、侵入同艺互娱公司的网站服务器或使网站服务器过载;破解、修改同艺互娱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攻击、侵入同艺互娱公司的游戏服务器或游戏服务器端程序或使游戏服务器过载;利用同艺互娱游戏软件或者线上游戏系统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漏洞或不合理设置而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游戏虚拟物品等)或者从事其他不正当行为;修改同艺互娱游戏软件所使用的任何专有通讯协议、对动态随机存取内存(RAM)中资料进行修改或锁定。
(2)用户不得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错误(Bug)破坏游戏的正常进行、传播该漏洞或错误(Bug)、不正当获利或达到其他个人目的;
(3)用户不得通过异常或者非法的方式登录、使用同艺互娱游戏,获取非法服务;
(4)制作、宣扬、教唆使用、使用妨碍游戏公平性的辅助工具或程序(如外挂)、私服以及木马的相关内容的;
(5)盗取他人游戏账号、游戏物品,或虽未主动参与盗取,但获得的账号、物品是他人通过盗取所得;
(6)通过虚假承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故意误导、冒充他人、故意混淆等方式,扰乱游戏秩序,或从他人或游戏系统处骗取的游戏虚拟物品、其他财物、利益、游戏优势,或虽未主动参与欺诈,但获得的财物是他人通过欺诈所得;
(7)宣传或进行线下交易:用户只可在游戏内或者通过同艺互娱公司认可的交易平台进行游戏虚拟物品交易。用户不得在任何非同艺互娱游戏事先认可的充值平台或交易平台进行充值或进行交易;
(8)消极游戏破坏其他用户游戏体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伤害或者击杀本方队友,恶意组队,恶意送分、降分,消极挂机、逃跑、故意送人头,以及其他消极游戏破坏用户游戏体验的行为;
(9)宣扬、教唆其他玩家退款,发布退款广告,实施代为退款行为的;
(10)向游戏管理员索取任何游戏虚拟物品;频繁呼叫游戏管理员或发送无实质性内容的请求,反复向游戏管理员发送已解答或已解决问题的帮助请求,在论坛中刷屏,辱骂或攻击游戏管理员;
(11)通过各种方式、行为冒充官方系统(含冒充游戏管理员)向其他用户散布或传播信息的;
(12)其他在行业内被广泛认可的不当行为。
3、用户不得利用同艺互娱游戏软件和服务赚取现实世界的金钱或牟取经济利益。不得实施不正当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在非同艺互娱公司提供或事先明确认可的交易平台上交易游戏虚拟物品;
(2)用户充当游戏虚拟物品交易中介收取中介费等;
(3)用户进行游戏虚拟物品的线下交易的;
(4)用户在一个服务器或在多个服务器利用一个以上用户账号和/或游戏角色ID,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虚拟物品交易的游戏行为(即便是通过同艺互娱公司提供或明确认可的交易平台);
(5)用户在游戏内实施单一或系列产出游戏虚拟物品的玩法,将获得的虚拟物品出售获利的(无论是否在同艺互娱公司提供或明确认可的交易平台);
(6)用户利用不同服务器的虚拟物品价值差异,在不同服务器买卖虚拟物品获利;
(7)用户流窜于二个或二个以上游戏新服,以追求以远高或远低于官方指导价的价格出售游戏虚拟物品获利;
(8)用户利用同艺互娱公司提供的游戏内交易系统(如有),或在同艺互娱公司提供(如有)的交易平台,或同艺互娱公司允许用户在事先明确认可的交易平台(如有)进行交易时,以远高或远低于官方指导价的价格进行交易,直接或间接破坏游戏的交易秩序的。
(9)在未经同艺互娱公司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平台进行折扣游戏充值、折扣游戏道具交易或委托未获同艺互娱公司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代为充值,或者使用未经同艺互娱公司授权或认可的第三方软件充值、参与非官方认可的充值返利行为。
用户违反上述条款约定,同艺互娱公司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警告;
(2)禁言,包括但不限于游戏全区禁言、单区禁言以及公共频道禁言;
(3)内容重置,包括但不限于重置或强制修改您提供或上传的非法昵称、图片等非法信息或内容等;
(4)减少或限制您的游戏收益,该游戏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中与游戏角色成长升级相关的所有数据(如经验值、荣誉值、声望值、称号等)的提升以及游戏中的道具、装备、虚拟货币等虚拟物品的获取;
(5)删除或注销游戏账号、游戏数据或其他游戏相关信息;
(6)限制或禁止您进入游戏中的特定场景或使用游戏特定功能;
(7)强制退出游戏(即“踢出游戏”),包括但不限于强制退出整个游戏,或游戏中的单局对战,或您正在进行中的其他游戏行为;
(8)暂时或永久性地禁止您游戏账号登录同艺互娱游戏(以下称“封号”);
(9)暂时或永久性地禁止您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的特定终端(包括但不限于PC终端、移动终端等)登录同艺互娱游戏;
(10)暂停或终止您使用同艺互娱公司及相关服务,或单方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11)就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起相应民事诉讼,追究您的侵权、违约或其他民事责任,并要求您赔偿同艺互娱公司因您违法违规行为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同艺互娱公司所受到的直接经济损失、名誉或商誉损失以及同艺互娱公司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及其他间接损失),或移交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您的刑事责任;
(12)同艺互娱公司通过游戏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守则、玩家条例、游戏公告、提示及通知)公布的其他处理措施。
五、【知识产权条款】
1、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可能需要下载并安装相关软件,您可以从得到同艺互娱公司授权的第三方渠道获取。如果您从未经同艺互娱公司授权的第三方获取同艺互娱游戏或与同艺互娱游戏名称相应的游戏,将视为您未获得同艺互娱游戏授权,同艺互娱公司无法保证该游戏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2、同艺互娱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图表等知识产权所有权。所有这些内容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3、同艺互娱游戏基于本协议授予用户的许可是针对个人使用的许可。如用户有需要在个人使用的范围以外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则用户应与本公司联系并获得同艺互娱公司另行授权。
4、同艺互娱游戏(包括但不限于同艺互娱游戏整体、游戏内所包含的所有美术、音乐、文字作品和其他游戏构成要素、组成部分,以及同艺互娱游戏运行呈现的连续动态画面)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以及与同艺互娱游戏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保护,同艺互娱公司享有上述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但相关权利人依照法律规定应享有的权利除外。未经同艺互娱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同艺互娱游戏(包括但不限于同艺互娱游戏整体、游戏内所包含的所有美术、音乐、文字作品和其他游戏构成要素、组成部分,以及同艺互娱游戏运行呈现的连续动态画面 )进行商业性使用或通过信息网络传播同艺互娱游戏内容。
5、同艺互娱游戏可能涉及第三方知识产权,如该等第三方对您在同艺互娱游戏中使用该等知识产权有要求的,同艺互娱公司将以适当方式向您告知该等要求,您应当遵守该等要求。
6、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否则,未经同艺互娱公司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无论是营利的还是非营利的):
(1)复制、翻录、反编译(de-compile)、反汇编(disassemble)、传播和陈列同艺互娱游戏软件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它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或对同艺互娱游戏的任何功能或程序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
(2)公开展示和以各种形式、在各种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络直播平台、网站、APP等)播放同艺互娱游戏服务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3)出租、销售同艺互娱游戏或者利用同艺互娱游戏从事任何营利行为。
(4)修改或遮盖同艺互娱游戏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服务名称、公司标志、商标(或)版权信息、其他知识产权声明等内容。
(5)其它违反商标法、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国际条约的行为。
六、【游戏费用说明】
1、资费标准
同艺互娱公司有权决定游戏软件及服务的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且同艺互娱公司有权根据需要对资费政策随时进行调整。
具体收费方式、资费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同艺互娱游戏的收费标准、游戏素材的使用权以及增值服务(如有)的具体收费标准等,均由同艺互娱公司官方网站或其他软件发布渠道、游戏内道具商城、道具购买界面等游戏模块上,以行业通用的形式颁布,用户应在选择前仔细阅读,一旦用户选择下载收费的同艺互娱游戏软件、购买相关虚拟物品使用权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则表明用户已经充分理解并接受相应的收费方式和资费标准。
2、增值服务代用币
(1)同艺互娱公司有权根据需要,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中设立、添加、修改增值服务并发行增值服务代用币。 增值服务代用币通过使用人民币兑换获得,人民币一经兑换成增值服务代用币,则视为人民币已经使用。兑换成功的增值服务代用币不可兑换成人民币或转移到游戏相关角色中。增值服务代用币用于购买相关游戏素材使用权或者接受相关增值服务。
(2)某些游戏素材或增值服务具有有效使用期限限制、或者使用次数限制,请用户在该使用限制之内使用,超过使用限制则无法继续使用。
(3)同艺互娱公司保存增值服务代用币的充值记录,保存期限为自用户充值之日起180日。
(4)同艺互娱公司提供的游戏软件或服务交易完成后,如同艺互娱游戏或服务在用户获得之前成为不可提供的游戏软件或服务(包括用户素材涉及侵权等)的,则同艺互娱公司会向您退款。如游戏软件或服务有可能出现优惠活动的情况,同艺互娱公司不提供价格保护或退款。
(5)用户购买同艺互娱公司提供的游戏软件或服务使用的支付方式由第三方提供,同艺互娱公司对支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延迟、错误等问题不承担责任。如果由于技术问题等原因造成用户购买不成功或购买的游戏软件或服务无法使用,则同艺互娱公司会向您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3、虚拟物品
(1)游戏虚拟物品(或简称“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角色、资源、道具(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中的武器、装备等)等,其所有权归同艺互娱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用户只能在合乎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游戏规则进行使用。
(2)某些游戏素材或增值服务具有有效使用期限,望用户须知。
七、【用户信息收集与保护】
1、同艺互娱公司要求用户提供与其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时,应当事先以明确而易见的方式向用户公开其隐私权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2、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同艺互娱公司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技术分析并对已进行分析、整理后的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尽管同艺互娱公司对用户的隐私权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户的技术信息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损失。
3、您(用户)理解并同意,为了向您提供更好的产品/服务和体验,我们可能会将您的实名认证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提供给我们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用于验证您所提供的认证信息的真实性。您理解并同意,我们合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可能会将您的信息用于外部合法数据库的比对,以获得验证结果。为了确保您的信息安全,我们会要求第三方合作机构具备足够的数据安全能力,并提供足够的安全保护水平。未经您的同意,我们不会将您提供的信息用于未经您明确授权的其他用途。
4、未经用户许可同艺互娱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共享用户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1)用户或用户监护人授权同艺互娱公司披露的;
(2)有关法令要求同艺互娱公司披露的;
(3)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同艺互娱公司提供的;
(4)同艺互娱公司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5)应用户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用户个人身份信息时;
(6)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八、【免责声明】
同艺互娱公司对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不承担责任。本服务条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天灾、法律法规或政府指令的变更,因网络服务特性而特有的原因,例如境内外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故障、计算机或互联网相关技术缺陷、互联网覆盖范围限制、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因素,及其他合法范围内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九、【测试专区特别说明】
1、同艺互娱公司可能就特定游戏设置测试游戏区(以下简称“测试专区”),测试专区内的游戏内容可能与正式版本不一致。用户在得到同艺互娱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可通过用户账号进入测试专区,配合同艺互娱公司进行游戏测试工作。
2、由于游戏尚处于开发阶段,在测试专区内,同艺互娱公司有权根据游戏测试的需要,独立进行以下操作而无需征求用户的同意:
(1)随时控制、调整、删除、增加测试专区内的游戏内容(包括增值服务)、游戏设置以及用户数据;
(2)对于用户在测试专区内获得的所有一切用户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游戏等级、游戏虚拟物品、游戏经验值等)同艺互娱游戏公司有权根据测试需要,在测试过程中的任意时间或测试结束时全部或者部分清除;
(3)指定、限定用户进入测试专区;
(4)不定时关闭服务器或限时开放;
(5)其他任何修改游戏或用户数据的操作;
(6)对于一定期间内未上线的游戏角色,同艺互娱公司有权根据测试需要删除该游戏角色。删除后该角色之前所形成的一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游戏等级、游戏虚拟物品、游戏经验等)均自动删除。
3、用户自主选择是否通过消耗人民币换取用于测试的增值服务代用币并以此换取增值服务。在测试活动整体结束后,同艺互娱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公开的比率和规则,把用于测试的增值服务代用币兑换成游戏正式版内通用的增值服务代用币返还给用户。如同艺互娱公司决定进行上述兑换,其具体兑换方式将在游戏内或游戏官网等相关网页上公布,请用户注意。
4、配合同艺互娱公司的游戏测试工作前,用户应明确知悉测试专区的上述特性,并有权随时向同艺互娱公司反馈测试游戏的试用意见和建议。
十、【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同艺互娱公司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2、用户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令禁止性规定的行为时,同艺互娱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3、用户在接受同艺互娱公司服务时实施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同艺互娱公司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的,同艺互娱公司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4、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同艺互娱公司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用户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同艺互娱公司应当及时恢复对用户的服务。
5、同艺互娱公司根据本条约定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同艺互娱公司应负举证责任。
6、除前款所述情形外,同艺互娱公司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止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同艺互娱公司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账号注销】
1、请您确保,在申请注销前两个星期内,没有进行密码修改、变更绑定信息、游戏充值等行为,方可进入游戏账号注销申请流程,否则游戏账号注销将会失败。
2、进入注销游戏账号流程,您需要上传该注销游戏账号绑定的个人身份证件。同艺互娱工作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发送注销成功的短信,至此您的同艺互娱游戏账号注销成功。
3、您充分理解并同意,注销同艺互娱游戏账号,您游戏账号下的一切数据、资源将会被清空(包括但不限于绑定该账号的角色,元宝、钻石、金币、铜钱、卡牌、装备、宝石、宠物等),您因此遭受的损失,同艺互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您可用同一手机号码再次注册同艺互娱游戏账号,但请您注意,新注册的游戏账号不保留注销前游戏账号里的数据、资源等信息。
5、您充分理解并同意,为高效利用服务器资源,如果您长期未使用游戏账号登录同艺互娱游戏,同艺互娱公司有权视需要,在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对该账号及其账号下的游戏数据及相关信息采取删除等处置措施,上述处置可能导致您对该游戏账号下相关权益的丧失,对此同艺互娱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管辖与法律适用】
1、本协议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2、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
3、若您和同艺互娱公司之间因本协议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5、本协议条款不管因何种原因而部分无效,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十三、【通知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信息一经同艺互娱公司采取前述任何一种方式公布或发送,即视为送达,对用户产生约束力。若您不接受的,请您书面通知同艺互娱公司,否则视为您已经接受、同意。同时,用户在此同意同艺互娱公司可以向其电子邮箱、电话、等发送商业信息。
十四、【协议变更】
同艺互娱公司有权在必要的时候修改本协议条款,敬请用户定期查询有关内容。用户如继续使用本协议涉及的服务,则视为对修改内容的同意;用户在不同意修改内容的情况下,应当卸载同艺互娱游戏、终止本协议并停止使用同艺互娱游戏服务。
十五、【其他规定】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健康游戏的忠告,同艺互娱公司提醒您:抵制不良游戏,拒绝盗版游戏;注意自我保护,谨防受骗上当;适度游戏益脑,沉迷游戏伤身。
特别声明
鉴于同艺互娱公司已依法明确了上述条款、履行了格式条款制订方的义务,用户点击同意或下一步,将被视为且应当被视为用户已经完全注意并同意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尤其是提醒用户注意的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用户不应当以同艺互娱公司未对格式条款以合理方式提醒用户注意,或未根据用户要求尽到说明义务为理由而声称或要求法院或其它任何第三方确认相关条款非法或无效。